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i
留言日期:
2023-11-06
主题:
关于开展新技术的DIP收费
内容:
贵局2023年8月31日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试行)》,其中1、第二十三条 建立特殊项目加成分值机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技术等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特殊项目申请:(二)应用于同一住院过程的联合手术、联合治疗且暂无相应DIP核心病种的医疗技术。请问这里提到的医疗技术包含机器人辅助手术吗?特殊项目申请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分别有哪些? 2、第三十二条(四)确定结余留用或者超支分担比例,4.100%≤基金使用率≤110%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需分担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超支部分×70%;5.基金使用率>110%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需分担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超支10%以内部分×70%。超支10%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不分担。请问:定点医疗机构因开展新技术原因导致超标的,其超标部分能否按这个办法进行医保分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06
答复时间:
2023-11-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申请新型医疗技术和医保费用支付的问题,工作人员建议您可向准入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咨询,若医疗机构存在疑问,其可向我分局进行咨询沟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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