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H
留言日期:
2023-10-19
主题:
公司少缴住房公积金我离职7个月后,可以申请原公司补缴少缴部分吗?
内容:
公司少缴住房公积金我离职7个月后,可以申请原公司补缴少缴部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20
答复时间:
2023-10-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公积金追缴没有追溯期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如向公积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协助调查。

  对您反映情况的调查,涉及到证据材料审核、住房公积金欠缴核算等大量事实核查确认工作,故需您本人亲自到场办理。若您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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