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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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留言日期:
2023-10-13
主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内容:
第四章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该条款上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该职工的税前收入月平均工资,还是该企业所有职工税前收入月平均工资?还是指该职工的基本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还是该企业所有职工基本工资的月平均工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17
答复时间:
2023-10-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如应届毕业生)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通知,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通知公告。

  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如有公积金业务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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