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段
留言日期:
2023-10-11
主题:
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点选定及变更
内容:
我是二档医保,想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使用医保支付,但是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名称查询的时候找不到三院相关的社康。这个应该怎么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11
答复时间:
2023-10-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 7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社康机构或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社康机构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社康机构同为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选定或者变更选定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以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首次选定即时生效,变更选定的,自变更选定的次月起生效。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进行普通门诊转诊的,应当由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到具有诊疗、救治能力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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