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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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留言日期:
2023-09-12
主题:
关于医保新政问题
内容:
我现在是三档医保,想知道10.1实行的医保新政有如下几个问题: 1.关于亲情账户用于手术也是没有余额限制了吗?(我目前绑定的我父亲的一档亲情账户) 2.取消三档后,住院还需要转诊单吗? 3.如果还需要转诊单,那不转诊三甲医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12
答复时间:
2023-09-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为诊查费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级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的比例支付。门诊诊查费待遇与其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待遇不重复享受。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费用。第三十六条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本办法及配套规定支付。住院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其中一级以下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参保人异地住院起付线与本市标准一致。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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