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9-04
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内容:
请问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若家庭成员名下异地有1套房产,在深圳购房后,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如何计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07
答复时间:
2023-09-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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