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杨次水
留言日期:
2023-08-01
主题:
医保待遇
内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断缴一年,一年后重新参保,请问参保次月能否享受医保待遇?深圳有无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如果有,等待期是多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1
答复时间:
2023-08-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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