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雨田
留言日期:
2023-07-11
主题:
二套房公积金提取
内容:
您好!我在深圳有一套房已经办理的公积金按月提取,19年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买了二套房。目前我每月的公积金余额超过第一套房的月供,有多的余额。请问这部分余额可以提取出来还二套的房贷吗?之前咨询需要中止第一套房的按月提取,才能提取出来还二套,而且只能是60%。但是看到的介绍是二套房可以提余额的60%。请问具体如何才能提?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建议?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3
答复时间:
2023-07-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如您已针对第一套房签订按月提取协议,不可再针对第二套房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如有问题,请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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