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童锋
留言日期:
2023-06-29
主题:
住房公积金补缴
内容:
1.住房公积金补缴追溯期是多长时间 2.单位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与职工签定放弃购买住房公积金协议是否合法 3.单位与职工签定放弃购买住房公积金协议是否可追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30
答复时间:
2023-07-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单位与职工签订的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等协议书中含有“住房公积金”字样并就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协议履行的,我中心不予受理。

  追缴公积金暂无时限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

  对您反映情况的调查,涉及到证据材料审核、住房公积金欠缴核算等大量事实核查确认工作,故需您本人亲自到场办理。若您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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