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k
留言日期:
2023-06-18
主题: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在省内异地使用
内容: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省内异地刷医保码使用吗,使用范围是?停保状态下可以在省内异地使用吗?统筹账户能不能转移到省内别的城市,或者直接报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19
答复时间:
2023-06-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已根据深圳市医保办法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在非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需本人先行支付,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凭相应材料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及零星报销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②深圳市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三、经咨询,咨询人自述其需要咨询深圳医保年限转移省内异地业务,深圳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现由深圳社保部门经办,请咨询人联系相应部门咨询详情。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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