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山山来迟
留言日期:
2023-05-18
主题:
缓交住房公积金
内容:
你好,想问一下公司响应深圳市政策缓交住房公积金,是否缓交是否需要征求本人自愿?公司2022年缓交了住房公积金且2023年继续缓交公积金,是否需要先补交2022年住房公积金还是可以两年一起缓交?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23
答复时间:
2023-05-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累计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审议通过,可预约到单位所属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继续执行纾困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以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提出缓缴业务申请。申请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预约到单位所属归集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缓缴期间,公积金中心不强制补缴。建议您联系单位沟通补缴事宜,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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