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白龙
留言日期:
2023-04-26
主题:
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社保购买实操问题
内容:
由于社保每月的缴费日是20日,对于每月20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公司是否可以从次月为其缴纳社保,对于每月20日之前离职的员工,公司是否可以不为其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 以下企业做法是否可以: 1.例如员工3月21日入职,公司3月份不为员工缴纳社保,4月开始缴纳 2.员工4月19日离职,公司不为该员工缴纳4月份的社保 3.员工4月21日入职,4月29日离职,公司不为该员工缴纳4月份的社保 还是说员工只要在职一天都需要给员工缴纳在职当月的社保 以上辛苦给予可以实操的解答呢,如果只是粘贴政策原文于企业而言没有任何实操意义,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27
答复时间:
2023-04-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27日15:20分通过致电您,就您咨询入职及离职员工参保、停保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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