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成功受理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将转为销户未结算状态,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深圳)、“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i深圳”APP-公积金、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等自助渠道查看账户状态。以下为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资金到账说明:
1.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将在办结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若销户提取申请后三个月内,职工仍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该提取申请将自动撤销。
3.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公积金中心予以受理办结。
4.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除须满足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规则外,还须满足自异地转入资金入账起达6个月,公积金中心予以受理并办结该提取申请。
提取资金到账前,请勿注销公积金联名卡,若到账前已注销联名卡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i深圳”APP-公积金、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公积金等自助渠道重新关联联名卡。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