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辉祥
留言日期:
2023-02-15
主题:
报警、立案金额
内容:
我想咨询下,请问丢失物品或物品被盗取的立案金额是多少?因为我过去丢失或被偷去物品,不知道是否应该报警,现在想了解下,麻烦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15
答复时间:
2023-02-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个人财物被盗无论价值数额多少,均可报警。个人财物被盗或丢失金额到达3000元以上,可按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低于3000元按照治安案件查处。如您有财物丢失或被盗,请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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