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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政企通活动后续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20 09: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问:我是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最近计划对我们公司在龙岗区的加油站油罐进行升级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

  答:市民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气象局网上办事窗口,找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可以看到办事指南上有明确的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附属工程;

  3.设计单位具备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

  4.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7.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审查并合格。

  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事项由原来的承诺3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优化为1个工作日内“即来即办”,并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依托大数据和电子证照信息技术平台,极大限度地精简了办理材料,由原来的7项材料删减至3项材料,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环节,极大方便了广大市民和企业。

  2.问:我是深圳某加油站安全责任人,前几天刚安装了防雷装置,想了解下防雷定期检测流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目前我市已全面放开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企业均可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我局官网上公示了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名录,请报检单位根据加油站检测要求,自行委托联系公司进行常规检测,具体实施流程还请企业咨询委托的防雷检测公司。

  3.问:我是某旅游景区负责人,想请问是否景区内所有建筑的防雷装置都需要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文件要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4.问:我们公司新安装了一套防雷装置,请问防雷装置检测周期是多长?

  答: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第十九条,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5.问:我是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近期发现负责防雷装置检测的公司跟之前来检测的公司资质不一样了,请问防雷装置检测都分了哪些级别,资质证是否存在有效期?

  答: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四、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防雷检测资质证》有效期为5年。

  6.问:我们公司新建的危化品储存仓库已经完工,需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答:企业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气象局的网上办事窗口,选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事项,点击进去之后,就能看到详细的办事指南,上面列明了该事项的办理条件。该事项经我局优化审批流程,由原来承诺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变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即来即办”事项,办理材料也由原来的7项减少至3项。即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审核通过的话,完全可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领取证照。同时通过材料快递递送、证照邮政送达的方式,让数据多跑路,让市民少跑腿,真正做到审批便民,提高办事效率。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1)防雷装置设计已通过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施工单位和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未超出资质等级范围;

  (3)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施工记录完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和其他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5)安装的防雷产品与设计报审阶段一致,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6)防雷装置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具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7)经过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现场验收。

  7.问:我们公司刚完工的加油站已经完成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后面还需要年审或年检吗?

  答: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每年检测一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

  8.问:我们公司刚申请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想了解下气象局现场查验时,都要查验什么内容?

  答:主要查验所申报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是否一致,查验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防雷装置施工图进行施工,查验现场是否按要求开展竣工,以及查验该项目防雷装置的检测结果,以上查验内容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规范等要求,再结合提交的竣工验收材料即可通过现场验收。

  9.问:灾害天气时坐地铁安全吗?怎样保障地铁运行以及乘客的安全?

  答:气象局为保障地铁安全运营,专门开发了智能化的地铁专项气象服务系统,实时监控各地铁线路沿线的风力、降水、雷暴、大雾等,当监测到或预计将要出现可能影响地铁正常运营的大风、雷电、强降水等灾害天气时,系统会发出告警提示和短信,方便调度人员及时通知司机采取降速或就近停靠躲避风险等措施。

  10.问:深圳也是一个台风灾害性天气多发的城市,如何收到台风预警和台风天气下的较为科学的防御措施?有没有途径可以了解台风最新路径以及实时的变化过程?

  答:台风是我们重点防范的灾害天气之一,从生成之日起其动态就在我们的密切监视之中了,气象台会依据可能的影响提前发出台风预警信号,市民可以通过台风APP、气象局官网、深圳天气微信、微博等多渠道获取台风移动路径、强弱变化,以及生效的台风预警和相应的防御指引等。

  11.问:在深圳旅游时,非常担心天气的问题,有没有平台或者途径可以知晓深圳各大旅游景点的气象信息,方便我们安排出行?

  答:在市气象局官网上可以查询到深圳十大旅游景点天气预报。气象局也将旅游景点的防灾责任人纳入了灾害天气服务队列中,一旦有威胁到游客安全的天气时会第一时间通知景区人员,以便采取防御措施来确保游客安全。

  12.问:气象局有没有为工地提供专业的气象服务,方便工地可以及时停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答:气象局自2017年就开始了气象信息直通施工工地的服务,目前通过微信、短信、恶劣天气呼叫系统服务全市在建工地的5000多个防灾责任人。服务名单按期动态调整。

  13.问:请问重大工程的气象专业服务有哪些?能为重大工程提供哪些保障?

  答:针对省、市两级重大工程,从前期的工程可行性调研开始,可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针对气象灾害风险,监督其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工程开建后跟踪提供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等。

  14、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我们单位被列为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我作为我们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人,想大概了解应该如何履行气象灾害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

  答: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架构;二是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建设;三是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建设;四是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五是加强档案管理。

  15、作为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想咨询一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关于气象安全管理权责都有哪些,以便我们在恶劣天气下能更有效地防御。

  答:气象安全管理权责主要包括: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加强防风、防涝、防雷等工程设施建设;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应急管理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及培训;灾害性天气期间,及时采取措施防御灾害;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定期巡查;落实防雷设施安全检测等。

  16、我们公司一年前建成一栋办公楼,其中办公楼内又有化学品仓库,均已通过了竣工验收,现已经投入使用,请问这种既有一般房屋建筑又有易燃易爆建筑的防雷装置,今后要如何继续检测?

  答: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7、问:我公司在深成立了一家防雷检测单位,具备雷电防护乙级资质,也在广东省气象局官网上申报了防雷检测单位公示,由于刚刚从技术人员转为管理人员,担任公司法人,对于防雷安全较少,现在想咨询如何履行防雷安全责任?

  答:防雷检测单位履行防雷安全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省外防雷检测机构必须经广东省气象局登记并公示),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二)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流程,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向被检测单位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

  18、问:某日,据我公司值班人员反映,外面下着暴雨,并伴有几声响雷后,当即发现有设备损坏,不能正常恢复运行。第二天,相关技术人员到位初步检查发现电磁流量计转换器受损。请问公司设备因遭受雷击而损坏,需不需要请气象部门进行雷灾调查?调查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雷电灾害调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市气象局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

  我局报灾电话为0755—8202000,一接到上报的雷灾,由防雷领域专家和防雷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准备好调查专用设备和必要的业务材料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工作,5个工作日内向受灾单位(或个人)出具雷电灾害调查报告,录入深圳市气象安全监察平台后,通知受灾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自取的方式领取《雷电灾害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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