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在实施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安全管理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
a)安全合规原则: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安全管理应以符合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原则。
b)责任不变原则: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提供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各单位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
c)体系化安全原则: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安全管理应对服务全生命周期、全过程进行安全管控,形成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相结合的纵深防御体系。
d)动态调整原则:应根据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的运行机制、运行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数字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