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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共数据开放条件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16 15: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共数据按照开放条件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类。

  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指应当无条件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放的公共数据;有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指按照特定方式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平等开放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开放的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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