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门诊特病患者享受的待遇如何?-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医疗保障待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新增门诊特病患者享受的待遇如何?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15 16: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增门诊特病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支付60%。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余部分由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已享受前述规定待遇的,不重复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