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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2号)。该通知实施后,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