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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办理门诊大病认定要什么资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1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1)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疾病证明材料须加盖医院医保办公室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为18岁以下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大病诊断医院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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