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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范围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2-10 10: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静脉采血、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静脉采血、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前检查、尿常规、静脉采血、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前检查、尿常规、静脉采血、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前检查、静脉采血、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静脉采血、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38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唐氏筛查项目(基因检测筛查)、甲功三项、抗D滴度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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