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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