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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依法提起听证:(一)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中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您可以依法向医保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