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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部门对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程度认定时,一般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分别遵循哪些原则认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0-10 10:3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三者认定遵循以下原则:(一)一般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负面情形发生起配合作用的相关责任人员。(二)重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负面情形发生起主动作用的相关责任人员。(三)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负面情形发生起决定作用的相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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