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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时,需要出示执法证件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8-04 17: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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