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English
|
移动版
|
数据开放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政务机器人
热门搜索排行
热门搜索: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圳
信访受理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信访人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信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1-06 09:54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触碰右侧展开
微信公众号
微 博
移动应用
咨询
投诉
个性化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