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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深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设立四级梯队建设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
一、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逐级申报(从区级开始);
二、申报主体单位(保护单位)向所属区的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申请;
三、所在的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非遗专家的评审;
四、评审通过的非遗项目报本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由本区人民政府公布为本区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六、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由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向市级文化部门推荐申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