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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范围: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盟(不含所辖县和市)和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直辖市辖区(县),市辖区。市辖区与所在市不同时命名。
【已失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