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四)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