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一)支持数量
有预算限制,受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及执行情况,市商务局据以对支持比例和资助金额进行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不大于实际发生或投入金额。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