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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消费补贴中对转让和新购有什么要求?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05 17: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对转让车辆有什么要求?

  1.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9月5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取消此前“在广东省转让”要求),上牌地不限;

  2.转让车辆为乘用车,对营运性质不限制;

  3.转让车辆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4.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对新购车辆有什么要求?

  1.新购车辆是未注册登记过的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

  2.新购车辆为乘用车,对营运性质不限制。

  3.购买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上牌地不限。

  5.新购车辆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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