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牌,商标及资质都已具备,然后在运营过程中授权10家外人加盟本品牌,收加盟费,并且10家都开业了,但是在商务部只备案了两家,剩下的8家需要备案吗,不备案会有什么后果?-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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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品牌,商标及资质都已具备,然后在运营过程中授权10家外人加盟本品牌,收加盟费,并且10家都开业了,但是在商务部只备案了两家,剩下的8家需要备案吗,不备案会有什么后果?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24 16: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企业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应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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