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前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500 万元;(2)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0 万元。是指连续两年不低于500万/1000万,还是平均值不低于500万/1000万元?-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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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前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500 万元;(2)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0 万元。是指连续两年不低于500万/1000万,还是平均值不低于500万/1000万元?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24 09:5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指的是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不低于500万(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1000万元(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如果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不满两年,则只要求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数据。所有经营数据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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