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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包括二十六条,对专项审计的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
第一至四条 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以及专项审计的具体定义与原则。
第五条至七条 明确我局、受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及审计对象的主要职责。
第八至十六条 明确了专项审计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七至二十条 明确了专项审计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 明确了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至二十六条 规定了解释权、发布日期及有效期。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