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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第二条“培育接续发展的企业梯队”中提出“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扩产增效,对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操作规程》基于该政策条款内容,结合过往类似政策的执行流程而制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