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现行体制下,审计项目计划是这样编制的。 1、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负责日常计划管理的部门根据政府工作中心、工作重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审计对象情况和现有审计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等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设想”,为各处室编报下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提供参考意见。 2、自下而上逐级编报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各处室根据“设想”的内容和要求,对一些重要项目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综合平衡,并集思广益、听取有关人员意见,结合本地干部业务素质以及审计对象、审计类型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具体编报本单位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3、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标。根据上报的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过充分讨论和综合平衡,结合审计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安排,制定出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经局务会讨论后下发,并报审计署、上级审计机关及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