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政府采购进行审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审计机关一般不直接审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