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负责检查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近年来,根据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主要是通过以下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第一,加强审计整改检查力度,切实将审计整改检查贯穿于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计、边指出问题、边督促整改,坚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第二,对审计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将所有审计项目纳入检查范围,对所有具体整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实地检查、审阅材料等形式逐一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第三,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监督考核机制,目前,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财政财务审计及整改落实情况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相关单位的刚性约束,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