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出具的每份审计报告,都会列明一个整改时限,即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整改情况(具体时限要求视情况而定)。审计机关则会在整改时限届满后,组织开展整改检查工作,根据审计整改情况,我们一般会作出三个判断:1.已整改,2.正在整改,3.未整改。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有着不同的结果判定。
例如:(一)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某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根据审计决定,依法将租金、水电费等相关收入上缴财政。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3.修订了该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资金管理规范化。对于上述情况,我们会作出已整改的结论。(二)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某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建设。2.成立有关的整改工作小组,指派专人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对于上述情况,虽然已届审计整改期限,但部分建设项目因涉及拆迁、邻避现象等,推进难度较大,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我们会作出正在整改的结论。(三)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整改。我们会作出未整改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