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在哪种情形下可提交中期审计报告?-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内审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内部审计人员在哪种情形下可提交中期审计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9 10: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般来说,审计项目终结后应当编制审计报告,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内部审计人员可在审计过程中提交中期审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一)审计周期过长;

  (二)审计项目内容复杂;

  (三)突发事件导致对审计的特殊要求;

  (四)组织适当管理层需要掌握审计项目进展信息;

  (五)其他需要提供中期审计报告的情形。

  中期审计报告不能取代项目终结后的审计报告,但可以作为其编制依据。中期审计报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审计报告的要素或内容。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