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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专业清洗机构使用未经供排水行业组织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由市、区水务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使用无《健康合格证》的人员清洗消毒的,由市、区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