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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却不缴纳污水处理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03 12: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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