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时,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水土保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生产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时,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6-01 1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建设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工作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落实不足50%的;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自主验收的。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