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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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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重点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10 1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组织危险区域(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城乡低洼地区)人员避险转移;

  (2)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和各项备汛措施;

  (3)完善各类防汛预案;

  (4)确保水库、堤围、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 ,落实山洪灾害与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措施;

  (5)确保城市交通、市政、供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企业的防汛安全。

  (6)加强会商,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汛情信息;

  (7)做好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

  (8)加强防汛值班及巡查值守,做好汛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

  (9)做好舆情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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