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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节水先进个人奖的标准是什么?

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0-20 18: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满足一下条件之一的,授予节水先进个人奖:

  (一)在中水、再生水、雨水和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在节约用水宣传、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四)举报或者制止严重浪费用水、擅自取水等行为,且查证属实的;

  (五)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申报节水先进个人将需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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