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用水及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实行依据-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节水用水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计划用水及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实行依据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4-02 09:4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一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单位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并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三条,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按月进行考核,其用水超过计划在百分之十(含)以内的,由水务主管部门予以警示;超过百分之十的,加价收费。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