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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之后是否可以全部受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2-28 09: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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