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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戒人员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标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与有关部门签订社会帮教协议或者有明确意向;
(2)家属或者所在社区支持配合其戒毒;
(3)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援助的意愿;
(4)掌握一定的就业谋生技能;
(5)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或者固定住所。
强戒人员同时具备上述三项以上的,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结果为“良好”,否则为“一般”。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应每隔一个月对其进行一次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直至其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强制隔离戒毒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