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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10-3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八种: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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