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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是否可以变更执业机构?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02 09: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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